東莞電阻器選型規則和方法
1)接電持續率不同的電動機,已選擇不同參數的起重機成套電阻器,接電持續率雖不同但又相近時,允許選用不同規格電阻器。
2)起動用電阻器各級電阻選用值與計算值允差±5%;為了縮減電阻器箱數,個別級的電阻其選用值允差±10%;但各相總電阻選用值允差不應超過±8%;常串級電組允差可適當放寬,但其誤差值不得超過電動機額定電阻的1.5%。
3)電阻器發熱容量一般按重復短時工作制選擇,一循環周期時間為60s,接電持續率分別為:±100%、±70%、±50%、±35%、±25%、±17.5%、±12.5%、±8.8%、±6.25%和±4.4%。
4)電阻器各級電阻的接電持續率,可按不同接入情況選用不同值。同一電阻元件在不同的接電持續率時有不同的允許電流值,選用元件的允許電流值應不小于電動機的額定電流。為了減少電阻器箱數,個別級選用元件的允許電流值可比電動機的額定電流小5%。常串級電阻應按長期工作制選擇,選用元件允許電流應不小于電動機的額定電流。
5)起升機構不應選用頻敏變阻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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